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體股東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重組股份怎么處理法律分析:重組后,其股份仍在市場上單獨交易。重組是由企業(yè)定義和控制,能夠顯著改變企業(yè)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企業(yè)重組是針對企業(yè)產權及其他債務、資產和管理結構進行的企業(yè)重組、改組和整合的過程。這種方式可以從整體上和戰(zhàn)略上提高企業(yè)管理水平,增強企業(yè)的市場競爭力,促進企業(yè)創(chuàng)新。法律依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購人可以免于要約增持股份: (一)收購人和轉讓人能夠證明股份轉讓是在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的,未導致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化;?(二)上市公司面臨嚴重財務困難,收購人提出的重組方案已經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收購人承諾三年內不轉讓其在公司的權益;(三)為適應證券市場發(fā)展變化,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解散流程要怎么走法律解析:成立清算組,應當在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或者股東會決定解散時,按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公司存續(xù)將使股東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體股東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3、公司解散對資產怎么處理公司依法解散的資產處置方式:一般應先成立清算組,對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并制作清算報告。根據清算報告,依法分配公司破產財產,清算結束后,依法申請注銷登記,《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