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不履行扣繳義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guān)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扣繳義務人應扣沒扣應收沒收納稅人自己舉報到稅務稽查隊補扣繳義務人應收未收、應扣未扣稅款,由稅務機關(guān)向納稅人追繳稅款滯納金,對扣繳義務人處應納稅額50%以上3倍以下罰款。這是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所以補交的錢由納稅人出,責任在扣繳義務人,罰扣繳義務人。這個責任在扣繳義務人...
更新時間:2022-12-30標簽: 扣繳義務人如何追責扣繳義務義務人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