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發(fā)行5億股,共募資880億港元,上市后總市值達到4萬億港元,但實際上這個阿里巴巴和美股上市的阿里巴巴是同一家公司,兩地是按照比例進行轉化發(fā)行交易,即1股美股阿里巴巴=8股港股阿里巴巴,兩者的權利是一樣的。這個是因為阿里巴巴第一大股東是來自日本的軟銀,根據(jù)東方財富披露的信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軟銀持有阿里巴巴股份為28.9%,為阿里巴巴第一大股東。
1、阿里巴巴明明是中國的企業(yè),為什么會被說成是外國企業(yè)呢?
阿里巴巴為什么會被說成外國人的企業(yè)?這個是因為阿里巴巴第一大股東是來自日本的軟銀,根據(jù)東方財富披露的信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軟銀持有阿里巴巴股份為28.9%,為阿里巴巴第一大股東。軟銀總共投資了阿里巴巴8000萬美元,現(xiàn)在持有的股票價值1458億美元(截止到2019年5.4日收盤價),盈利1700多倍,投資阿里是軟銀最成功的投資,沒有之一,
軟銀作為阿里的第一股東能控制阿里巴巴的經(jīng)營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采用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共有董事會成員9名,合伙人提名5名董事會成員,軟銀只能提名1個董事會成員,剩下3個由提名委員會提名,而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候選人一般必須在阿里巴巴或關聯(lián)企業(yè)、附屬企業(yè)任職超過5年,在成為合伙人時,一般都會持有一定數(shù)量股份或通過股份激勵計劃獲得一定股份。
2、阿里巴巴為何能兩次,并且是不同股市上市?
關于阿里巴巴幾次上市的問題,我今天專門寫過一篇長文,這里簡要的回答一下:阿里巴巴第一次上市,就是在香港聯(lián)交所上市,但其實當時上市的只是阿里巴巴的B2B業(yè)務,淘寶業(yè)務并沒有包括在內(nèi),在2012年,由于阿里巴巴在集團實行戰(zhàn)略轉型升級,阿里巴巴正式宣布其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的B2B業(yè)務退市,之后進行了私有化退市。
在2014年的時候阿里巴巴集團上市,當時也考慮過在香港上市,但因為阿里巴巴實體的是合伙人制度,無法達到港交所關于擬上市公司“同股同權”的要求,所以阿里巴巴后選擇在了美國上市,成為美國的第三大IPO,今天阿里巴巴回歸港股上市,因為在2018年時港交所修訂了上市規(guī)則,允許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此次阿里巴巴得以回歸。
此次發(fā)行5億股,共募資880億港元,上市后總市值達到4萬億港元,但實際上這個阿里巴巴和美股上市的阿里巴巴是同一家公司,兩地是按照比例進行轉化發(fā)行交易,即1股美股阿里巴巴=8股港股阿里巴巴,兩者的權利是一樣的,所以美股的阿里巴巴和港股的實現(xiàn)是一樣的,一美股存托比例可以轉化為8港股普通股,兩者之間因交易時間不同,所以會有一定的差價,但經(jīng)過一段時間的交易后,兩者實際價格會趨近相同(按比例核算),因為存在價差就會有套利空間,市場就會因套利而消除差價。